
對于建筑垃圾的管理,發達地區或國家采取的都是“建筑垃圾源頭削減戰略”。要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不斷改善施工工藝。要想從根本上堵住建筑垃圾的源頭,建議有關部門首先對不同的建筑類型產生的建筑垃圾作一次普查,以確定建筑垃圾的產出量,從而制定建筑垃圾產出標準。以此為基準,對超出此基準數量的企業,政府應采取嚴厲的措施加以處罰,必要時采取法律措施。有關部門應抓緊開展以下2 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國家和建筑施工企業應投入資金,立項開展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的深入研究與開發;二是國家有關部門應在全國建筑施工企業中,對每萬m2 建筑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的數量狀況,進行一次大范圍的定量定性綜合調查統計,依此制訂相應的建筑垃圾允許產生數量和排放數量標準,并將其作為衡量建筑施工企業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考核指標。這樣建筑垃圾大量產生的源頭才有可能得到有效地控制。


